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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给我妈下药后,我杀疯了

整理爸遗物的第六天,我在衣柜夹层里翻出一张照片。
照片是在青岛拍的,海边,栈桥。
爸穿着他那件灰色夹克,妈烫着卷发,弟弟程明远骑在爸脖子上,笑得眼睛都没了。
三个人。
照片背面用爸的字迹写着:明远三岁,1996年夏。
1996年。
我五岁。
我活着,我就在这个家里。
可这张全家福里,没有我。
我把照片翻过来又翻过去,看了很久。
然后我听见客厅传来弟弟的声音:
“姐,爸的存折你别动,那些钱,我来处理。”
我把照片装进自己口袋。
我倒要看看,这个家里,还有多少东西没有我的份。
01
抽屉里的存折一共四本。
工商银行两本,建设银行一本,邮政储蓄一本。
我还没来得及看数字,程明远就把它们全部抽走了。
“姐,你一个嫁出去的人,管这些干什么。”
他说这话的时候,手已经把存折塞进了自己公文包。
“谁说我嫁出去了?”
我看着他,“我离婚两年了,这你不知道?”
程明远顿了一下,绕开了话题。
“反正爸的后事我来操办,钱的事你别操心。”
妈坐在沙发上,从头到尾没吭声。
她手里剥着橘子,一瓣一瓣地往嘴里送。
丧事刚办完第六天,她的胃口倒是不错。
我没跟程明远争。
回到自己租的房子后,我把那张照片摊在桌上,拿手机拍了下来。
1996年。
我记得那一年。
那年夏天,妈带弟弟去青岛玩了一个星期。
我被送到姑姑家。
姑姑给我煮了七天的白粥配咸菜。
我问姑姑为什么妈不带我去。
姑姑说:“你弟弟晕车,你妈照顾不过来两个。”
可照片上,弟弟骑在爸的脖子上。
爸也在。
两个大人带一个孩子,照顾不过来?
第二天,我去了区档案中心。
我想查我的出生证明。
这个念头不是今天才有的。
小时候我翻过家里的户口本,发现弟弟的那一页有出生医院和接生医生的名字,我的那一页只有一行手写的登记日期。
当时我没多想。
现在我想多想一下。
档案中心的工作人员很耐心,帮我在系统里查了半个小时。
“程明珊,1991年出生——您确定是在本市出生的吗?”
“不确定。”
“本市三家医院的出生记录里,没有您的信息。”
她抬头看我,表情有一丝犹豫。
“建议您去问问家里人。”
家里人。
这三个字突然变得很沉。
02
爸去世四十九天后,程明远发来一条微信:
“姐,爸那套房子我打算收拾一下自己住,你把你那些旧书搬走吧。”
我没有回。
三天后他又发了一条:
“还有爸的存款,丧事花了八万多,剩下的我先存着。”
我依然没有回。
到了第五十五天,程明远直接打来电话。
“姐,我的意思你应该明白。爸就我一个儿子,房子和存款归我是天经地义的,你要是有什么意见,咱趁早说开。”
“你查过遗嘱了吗?”我问。
电话那头顿了一下。
“爸没有留遗嘱。”
“那就走法律程序。”
“你什么意思?”
“法定继承,平分。”
他笑了一声,带着点不耐烦。
“姐,你嫁出去的人了——”
“我离婚了,程明远。”
“就算你离婚了,你也是外姓人,迟早——”
我挂了电话。
三天后,我的律师把起诉书递到了法院。
程明远大概没想到我来真的,接到传票那天给我打了六个电话。
我一个没接。
第七个电话打到了我单位。
前台小刘递话给我:“程姐,你弟弟说请你务必回电话,说是家事。”
我摇摇头。
家事,早就不是一家人的事了。
03
第一次开庭是在爸去世后的第四个月。
区法院第三审判庭,旁听席上坐着妈和两个姑姑。
程明远的律师是个四十来岁的男人,姓黄,说话很冲。
“审判长,被告认为,程建国先生的遗产应由唯一的儿子程明远继承。原告程明珊虽为家庭成员,但已出嫁多年,且未对被继承人尽到主要赡养义务——”
“反对。”我的律师站起来,“原告提供了过去八年的转账记录,累计向被继承人转账四十一万元。此外,原告每周至少探望被继承人两次,有物业监控记录可以佐证。”
黄律师的脸不太好看。
程明远坐在被告席上,扭头看了妈一眼。
妈低着头,没看任何人。
法官翻了翻材料:“双方对遗产范围是否有争议?”
“有。”黄律师说,“被告主张,城北翡翠园二期的房产系被继承人生前赠与被告,不属于遗产范围。”
我的律师递上了一份文件:“这套房产至今仍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不存在赠与事实。”
程明远的脸涨红了。
他大概以为,只要嘴上说“爸给我的”就行了。
休庭后,妈拦住了我。
“筱珊,别打了。”
她的声音很轻,像是怕被别人听到。
“你弟弟压力大,他刚买了车,还要供房贷。你手头宽裕些,就让让他吧。”
我看着她。
“妈,房子市值两百二十万,存款八十三万。加起来三百零三万。你让我让多少?”
妈没说话。
“是让一半,还是全让?”
她开始掉眼泪。
“你怎么变成这样了?一家人,有什么好争的。”
“那你让他别争啊。”
妈张了张嘴,没再说下去。
她转身走向程明远那边,母子俩的背影走得很近。
我一个人站在法院门口,三月的风还带着凉意。
04
官司拖了一年。
程明远换了一个律师。
新律师姓贺,是个很精明的中年女人。
她提出了一个新的策略:主张程明珊出嫁期间未尽赡养义务,应少分或不分。
这一年里,程明远给亲戚挨个打了电话。
大姑给我发了一条长消息,意思是女孩子不要太计较,弟弟以后还要传宗接代。
二姑直接在家族群里说:
“明珊,你爸在世的时候对你也不薄,学也供了,婚也嫁了,你还要什么?”
我没在群里回。
我私信二姑:“爸供我读到高中就不给学费了,大学四年我是半工半读。弟弟读到研究生,学费生活费一分没少过。这叫不薄?”
二姑没有回我。
大概是被我的数字噎住了。
第二次开庭时,贺律师抛出了赡养义务的说辞。
我的律师拿出了一份详细的时间表。
“从2016年到2023年,原告每周平均探望被继承人2.3次。反观被告,从2019年买房搬出后,每月探望不超过一次。至于经济赡养——”
她翻了一页。
“原告八年累计转账四十一万元。被告呢?”
贺律师的表情没变。
“被告与被继承人同住多年,日常照料不能用转账金额衡量——”
“被告2019年已搬出。此后四年,被继承人独居。原告提交的超市购物小票显示,原告每周为被继承人采购生活用品——”
法官打断了:“证据庭后核实。今天重点讨论遗产范围和分配比例。”
程明远突然开口了。
他站起来,声音很大。
“她嫁出去的人,凭什么分我们程家的财产?”
法官皱了皱眉。
我没看他。
我低头盯着桌上的文件夹,里面夹着那张1996年的照片。
我在等一个时机。
05
第三次开庭前,事情出现了转折。
贺律师递交了一份申请,要求进行亲子鉴定。
理由是:程明远主张自己是程建国的唯一合法血亲继承人,为确认继承资格,需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我的律师看完申请后,看了我一眼。
“你确定要做?”
“做。”
我心里其实一直有一根刺。
出生记录查不到。
那张全家福里没有我。
小时候的种种区别对待。
我不是没想过那个可能性。
只是一直不敢往深处想。
鉴定结果出来那天是个周四。
下午两点,法庭第三次开庭。
法官拆开鉴定机构的密封报告。
他看了大约十秒钟,然后放下报告,抬头看了看双方。
“鉴定结论:被鉴定人程明珊与被继承人程建国之间不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
程明远猛地转过头看我。
他的嘴角翘了起来。
贺律师立刻站起来:“审判长,鉴定结果已经明确,原告与被继承人没有血缘关系,不具备法定继承资格。我方申请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旁听席上传来一阵低低的议论。
妈捂住了嘴。
二姑回头看了我一眼,眼神复杂。
我的脊背发凉。
整个人像被抽掉了什么东西。
但我没有看任何人。
我盯着法官手里那份报告——白色封皮,蓝色钢印。
几个数字,几行结论,三十二年的身份被一页纸否决了。
法庭里很静。
贺律师继续在说话,但我听不清她在说什么。
我的耳朵像隔了一层水。
然后我听到自己的声音。
很平,很稳。
“审判长,我申请对被告程明远也进行亲子鉴定。”
全场一愣。
程明远第一个反应过来,冷笑了一声。
“你这是狗急跳墙?”
他的律师按住他的胳膊,示意他别说话。
“审判长,我方认为没有必要。被告的亲子关系不在本案争议范围内——”
我的律师站了起来。
“既然被告以血缘关系作为独占继承权的核心主张,那么被告本人的血缘关系就是本案必须查明的事实。否则,被告有何立场要求以’唯一血亲’的身份独占遗产?”
法官沉吟了几秒。
“鉴定申请合理。本院依职权,决定对被告程明远与被继承人程建国之间的亲子关系进行司法鉴定。”
程明远从椅子上弹了起来。
“凭什么!我当然是亲生的!”
“程明远!”法官敲了一下法槌,“法庭纪律。鉴定通知三日内送达,限期配合。”
程明远的脸白了。
他扭头看向旁听席上的妈。
妈没有看他。
她低着头,双手紧紧绞在一起。
我在那一瞬间忽然意识到——
她的反应不像震惊。
更像恐惧。
像是一个藏了很久的秘密,终于快要被人掀开了。
06
那两个星期是最难熬的日子。
鉴定做完了,结果没出来,所有人都在等。
程明远给我打了一个电话。
语气跟之前完全不一样。
“姐,你闹够了没有?鉴定就鉴定,我无所谓。但你这样搞,让咱妈怎么想?”
他第一次叫我“姐”叫得这么顺溜。
“你之前不是说我是外人吗?”
“我什么时候说的?”
“法庭上,你说我嫁出去了,凭什么分程家的财产。”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
“那是律师教的,我随口一说。”
“随口?”
“姐,别闹了。我给你四十万,房子归我,存款咱俩分,行不行?”
“法院判。”
我挂了电话。
那两个星期里,我请了年假。
不是因为受不了,是因为我想做一件事。
我去了市民政局。
我要查收养登记档案。
民政局的档案室在地下一层,灯光发黄。
工作人员翻了很久的旧档案柜。
“1991年的收养记录……您等一下啊,这得查纸质档案。”
她搬出了一个铁皮箱子,上面落着厚厚的灰。
翻了大约二十分钟,她抽出一份泛黄的表格。
“程建国,1991年3月,收养女婴一名,来源——”
她顿了顿,看了我一眼。
“来源:市第二福利院。编号037。”
037。
连名字都没有。
来源栏里只有一个编号。
我不是从某个家庭来的,不是某个人的孩子。
我是福利院里的第三十七号。
“还有其他的吗?”我问。
“您指的是?”
“同一个收养人名下,还有没有其他收养记录。”
她又翻了翻。
“有。1993年11月。程建国,收养男婴一名。来源——”
她念得很慢。
“来源:私人委托。委托人:刘国栋。备注:系收养人战友之子,因故无力抚养,协商收养。”
两份档案。
一份写着“福利院编号037”。
一份写着“战友之子”。
同样是领养。
一个是素不相识的弃婴,一个是至交好友的骨肉。
来路不同,三十二年的待遇差距,突然有了解释。
我把两份档案都拍了照。
手很稳。
眼睛干干的。
我以为我会哭。
但那个瞬间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原来如此。
原来从一开始,这个家里就没有过公平。
07
第四次开庭。
法庭里的气氛跟前几次不一样。
程明远的表情不再是之前那种理所当然的嚣张。
他的手一直在搓裤子,指关节都搓白了。
贺律师的脸色也不好看。
她在开庭前跟程明远低声说了很久的话。
我隐约听到她说:“如果结果跟你说的不一样,我们的策略要全部推翻。”
程明远的声音压得很低:“不可能。我妈说过我是亲生的。她不可能骗我。”
法官落座。
全体起立,坐下。
法官拆开密封的鉴定报告。
他这一次看了更久。
然后他放下报告,摘了一下眼镜,又戴上。
法庭里安静得能听见空调出风口的嗡嗡声。
“鉴定结论:被鉴定人程明远与被继承人程建国之间不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
十秒。
整整十秒,没有人说话。
程明远像是没听懂一样,愣在椅子上。
贺律师的笔停在半空。
旁听席上,二姑的嘴张得很大。
大姑的手搭在妈的肩膀上,妈整个人缩在椅子里,像是要把自己藏起来。
“不可能。”
程明远终于开口了,声音劈了。
“这不可能!报告是不是搞错了?我要求重新鉴定!”
法官看了看他。
“鉴定机构具有司法鉴定资质。如果被告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在十五日内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但需要说明合理理由。”
“我的理由就是它搞错了!”程明远猛地站起来,椅子往后刮了一下,刺耳的声音在法庭里炸开。
贺律师一把按住他:“坐下。”
她的声音不大,但很硬。
程明远被按回了椅子。
他的手在抖。
不是气的。
是慌的。
法官宣布休庭十五分钟。
程明远一秒都没等,冲出法庭拨通了妈的电话。
隔着走廊的玻璃门,我看到他站在过道里,手机贴着耳朵,嘴巴一开一合。
然后他的手慢慢垂了下去。
电话还连着,他却不说话了。
我看到他回过头,隔着玻璃看向旁听席里的妈。
妈的头始终低着。
她知道。
她一直都知道。
休庭结束后,程明远没有再闹。
他坐在被告席上,整个人像被抽走了骨头。
贺律师用很平静的声音提出:鉴于双方当事人均与被继承人不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本案需要重新审理继承资格问题。她申请休庭,以便调取相关收养记录和法律文件。
法官同意了。
下一次开庭定在一个月后。
走出法庭的时候,程明远跟我迎面擦过。
他没看我。
但经过我身边时,他说了一句话。
声音很低,像是说给自己听的。
“她骗了我三十年。”
我没接话。
因为我想说的是——
她也骗了我三十二年。
只不过她骗我的方式不一样。
她骗他“你是亲生的”。
她骗我的方式是——从来没人觉得有必要告诉我。
08
一个月的等待期里,我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我去了市第二福利院。
福利院搬过一次家,从城西老街搬到了城东新区。
新楼很亮堂,院子里有滑梯和秋千。
但档案室还是老样子,铁皮柜子、牛皮纸袋。
我报出了编号。
037。
管档案的大姐找了十多分钟,从一个发黄的牛皮纸袋里抽出一张A4纸。
纸上的字迹已经有点模糊了。
“弃婴。女。约一周左右。1991年2月14日送入。无姓名,无亲属信息。体检情况:健康。”
下面一行是手写的备注:“1991年3月20日,被程建国夫妇收养。”
从被遗弃到被收养,三十四天。
我在福利院待了三十四天。
我不知道那三十四天里有没有人抱过我、哄过我。
纸上没有写。
我站在福利院的院子里,看着滑梯上两个孩子追着笑。
阳光很好。
手机响了,是单位同事发来的消息,问我年假什么时候结束。
我回了一个日期,收起手机。
该做第二件事了。
第二件事是去见妈。
我没有提前打电话。
下午三点半到的,门没锁。
妈坐在客厅里看电视,茶几上摆着半盘瓜子。
看见我来,她的身体明显紧了一下。
“筱珊来了啊。吃过饭没?”
“吃了。”
我在她对面坐下。
“妈,我去查过了。收养档案。”
她手里的瓜子壳掉在了裙子上。
“弟弟是爸战友刘国栋的儿子。我是福利院的弃婴。编号037。”
妈的眼睛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她盯着电视,电视里在放一个养生节目,主持人正在讲枸杞泡水。
“你爸……你爸说不告诉你们。”
“为什么不告诉?”
“怕你们知道了,心里不舒服。”
“可你们对我和弟弟,从来就不一样。”
妈的嘴唇动了动。
“那能一样吗?明远是你爸战友的孩子,你爸答应过人家照顾一辈子的。你——”
她停住了。
像是觉得接下来的话不该说。
“我什么?”
“你……你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福利院说也不知道你爸妈是谁。你爸看你可怜,就带回来了。”
可怜。
这两个字像一把钝刀,不疼,但一直在割。
“那我到底是你们领回来的女儿,还是你们做了件好事留下的纪念品?”
妈抹了一把眼泪。
“你怎么能这么说!我跟你爸把你拉扯大,供你吃供你穿——”
“供我读到高中。大学四年学费一分没给过。弟弟读到研究生。”
“那不一样!明远——”
“明远是战友之子,我知道了。”
我站起来。
“妈,别哭了。真相已经出来了,该怎么判法院会判。”
她追到门口,拽住了我的袖子。
“筱珊,你别怨你爸。他对你……也不是没有感情。”
“那张青岛的全家福里为什么没有我?”
她松开了我的袖子。
门关上的时候,我听见她在里面哭。
很小声,像是怕邻居听到。
回去的路上我路过一家奶茶店。
橱窗上贴着“全家福套餐,三杯特价”。
三杯。
我走了进去,买了一杯。
就一杯。
09
第五次开庭的前三天,程明远来找我了。
不是打电话,是直接来的。
他站在我出租屋的楼下,手里提着一袋水果。
“姐,我想跟你谈谈。”
我犹豫了一下,让他上来了。
他坐在我那张折叠椅上,看了一圈这个四十平米的小屋子。
旧沙发,折叠桌,窗帘是房东留下来的碎花布。
“你怎么住这种地方?”
“房租一千二,住得起。”
他没接话。
沉默了大概半分钟,他开口了。
“我去问了妈。她说……她说爸当年确实不能生。”
他低着头,手指摩挲着水果袋的提手。
“我是刘叔的孩子。刘叔1993年在工地上出了事,走了。临走前拜托爸照顾我。”
“我知道。”
“你去查过了?”
“嗯。”
他抬起头看我,眼圈有点红。
“那你呢?你是……”
“福利院。编号037。”
他张了张嘴,半天没发出声音。
又是一阵沉默。
他先打破的。
“姐,我以前不知道。我是真不知道。”
“你不知道什么?”
“不知道你是……不知道咱们都不是亲生的。妈一直跟我说我是亲生的,说你也是亲生的。”
他顿了顿。
“也不知道他们对你和对我不一样。”
我看着他。
“不一样的地方太多了,你不会一个都没发现过。”
他没说话。
我等了等,自己开口了。
“小学六年级,我数学竞赛拿了全区第一。爸说’女孩子学那么好有什么用’,没来参加颁奖。你初中踢球进了校队,他请全家人吃了一顿饭。”
程明远的表情不太好看。
“高考那年,我考上了省外的大学,爸说’太远了,一个女孩子跑那么远干什么’。你考上了本市的二本,他摆了两桌酒。”
“姐——”
“大学四年我学费自己挣,寒暑假做家教、当服务员。有一年冬天我在火锅店打工,手上全是冻疮,给你发了一条消息说想家了。你回了三个字——’多穿点’。”
他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线。
“我不是那个意思——”
“程明远,我不是在跟你算账。”
我的声音很平。
“我只是想告诉你,你说的’不知道’,不是真的不知道。你只是觉得那些不公平跟你无关,所以你选择不看。”
他低下头。
水果袋的提手被他攥得变了形。
他走之前,回了一次头。
“姐,对不起。”
这是三十二年来,他第一次对我说这三个字。
我关上门,站了很久。
“对不起”三个字很轻。
轻到无法弥补任何东西。
但我承认,听到的那一秒,鼻子酸了一下。
只一下。
10
第五次开庭。
法庭查明了双方的收养事实,确认程明珊和程明远均为被继承人程建国的合法养子女。
但贺律师提出了新的主张。
“审判长,我方认为,被继承人程建国与被告程明远之间虽无生物学亲子关系,但存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事实,且被继承人生前明确表示过将房产留给被告。因此——”
我的律师打断了她。
“有书面遗嘱吗?”
“口头遗嘱——”
“有见证人吗?符合法定形式吗?”
贺律师卡了一下。
“……被告的母亲可以作证。”
“利害关系人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遗嘱的依据。”
法官示意双方坐下。
这一次的庭审持续了三个小时。
我的律师把所有的证据链条重新梳理了一遍——
收养档案证明双方均为养子女。
程建国未留有任何书面遗嘱。
双方均与被继承人存在合法的养父女、养父子关系。
根据继承法,双方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至于赡养义务——
转账记录、探望记录、物业监控截图、超市购物小票,全部呈交法庭。
数字不会骗人。
四十一万对零。
每周两次对每月一次。
程明远听完这些数字后,没有再像之前那样跳起来反驳。
他靠在椅背上,眼睛盯着天花板。
贺律师替他做了最后的陈述,语气已经软了很多。
“被告承认原告对被继承人的赡养贡献,希望法庭在分配遗产时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
翻译过来就是:我们不争了,但别让我们吃太大的亏。
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走出法庭的时候,妈在门口等着。
她没有像之前那样去找程明远,而是拦在了我面前。
“筱珊。”
她的声音比哪次都小。
“妈有件事,一直没跟你说。”
我停下脚步。
“你爸走之前那一个月,他让我找一样东西。”
她从手包里掏出一个牛皮纸信封。
信封很旧,边角都磨毛了。
“他说,如果有一天你来问,就把这个给你。”
我接过信封。
拆开。
里面有两样东西。
一张泛黄的照片,和一封信。
照片很小,两寸。
上面是一个婴儿,裹着一条粉色的襁褓。
照片背面写着几个字:“037。1991.3。20。接回来了。”
是爸的字迹。
信也是他写的。
一共就三段话。
“筱珊:
你不是我们亲生的,这件事你爸一直不知道怎么开口。你弟弟也不是亲生的,他是我战友的孩子,我答应过人家要好好养。你是福利院的孩子,你来的时候才巴掌大。
我知道这些年对你不够好。不是不心疼你。是你弟弟有来路,我对他有承诺。你没有来路,我怕你知道了更难过。
这话说了也没用。做得不好就是不好。这辈子欠你的,下辈子也还不了。你比你弟弟争气,我心里知道。“
没有落款。
大概是没写完。
也可能是写到这里,写不下去了。
妈站在我旁边,看着我的手指轻轻发抖。
“你爸……他最后那几天老念叨你。说筱珊太倔了,也不来看看。”
“我每周都去。”
“我知道。”
“那他为什么说我不去?”
妈的泪掉了下来。
“他的意思是——你来了也不肯坐一会儿。每次放下东西就走。”
我闭了一下眼睛。
是。
我每次去看他,放下水果和牛奶就走。
不是不想坐。
是坐下来不知道说什么。
三十二年了,这个家从来没人教过我怎么跟他们亲近。
他没教,妈没教,我也没学过。
所以我只会放下东西就走。
以为这就是尽孝了。
我把信折好,放回了信封。
“谢谢妈。”
就这四个字。
说不出更多了。
11
判决下来的那天,我一个人去取的。
法院认定程明珊和程明远均为程建国的合法养子女,依法享有同等继承权。
鉴于原告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在遗产分配上予以适当倾斜。
房产归被告程明远所有,但需按评估价的百分之五十五折价补偿原告。
存款八十三万按六比四分配,原告分得四十九万八千元。
加上折价补偿,我一共能拿到一百七十多万。
三年。
从爸去世到现在,三年整。
一千多天的庭审、等待、争执和沉默,换来的是一个六位数的数字。
程明远没有上诉。
他给我发了一条微信,只有一句话:“判了就判了。”
我回了一个“嗯”字。
领到钱那天,我去了银行。
柜员问我要办什么业务。
我说转账。
她问转多少。
我说全部。
她愣了一下。
我把一张写好的汇款单推过去。
收款人:市第二福利院。
金额:一百七十万零三千四百元。
汇款附言栏里,我写了四个字。
“代程家还。”
柜员看了看金额,又看了看我。
“确认转吗?”
“确认。”
她办完手续,把回执单递给我。
我把回执单对折,放进了那个牛皮纸信封里,跟爸的信和那张两寸照片放在了一起。
走出银行的时候天快黑了。
三月的傍晚,风还是有点凉。
我站在银行门口,看着马路对面的灯一盏一盏亮起来。
口袋里的信封很轻。
三年打下来的钱,转手送了出去,我不后悔。
那笔钱不是我的。
它是程建国留下的。
而程建国给过我的所有东西里,最值钱的不是钱。
是那张两寸的照片,背面写着——
“接回来了。”
三个字。
证明我在这世上,至少被一个人主动选择过。
虽然那个选择后来歪了,变形了,变成了三十二年的偏心和沉默。
但它存在过。
回到出租屋,我把信封压在枕头底下。
从冰箱里拿了一罐啤酒。
坐在窗边喝。
窗外的路灯照进来,屋子里亮一半暗一半。
手机屏幕亮了一下,是程明远发的。
“姐,过年来家里吃饭吧。”
我看了很久。
没回。
不是不想回。
是不知道那个“家”,到底在哪。
啤酒喝到一半,起了一层细密的白沫。
我把那张旧照片拿出来,靠着窗户的光看。
照片上的婴儿眼睛闭着,皱巴巴的小脸,什么都不知道。
不知道自己是037号。
不知道自己会被接回去。
也不知道“接回去”和“被当作女儿”是两件事。
我把照片放回信封,把啤酒喝完了。
罐子捏扁了放在桌上。
明天还得上班。
日子总得过下去。
只是后来每年二月十四号,我都会去福利院坐一个下午。
不做什么。
就坐着,看院子里的孩子跑来跑去。
有的孩子被领走了,有的还在等。
我不知道我当年是不是也等过。
纸上没有写。

老公给我妈下药后,我杀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