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猫新闻 综合报道

近日,光明网推出的“网络举报监督专区”集中公布了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检察机关及公安机关等多个系统的举报受理范围与注意事项,为公众依法参与反腐败监督提供了明确的渠道指引。
该专区显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以及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同时接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中央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则专门受理反映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法规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职务犯罪举报亦在受理之列。此外,专区还明确了对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和机关工作人员、高级人民法院院领导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渠道,以及对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违反廉洁自律和警务自律等问题的检举控告,并接收涉及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批评建议。土地、商业贿赂、矿产领域的违法行为举报同样被纳入受理范围。
专区特别提示举报人,应根据举报具体内容在各举报网站受理范围内进行举报,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借检举诬告陷害他人的,会受到严肃处理,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为及时受理举报并尽早启动查处工作,专区建议举报人根据地域管辖等情况向相应的举报中心举报,并强调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和犯罪事实。进行实名举报的,需详细填写联系电话等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