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猫新闻 综合报道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日前集中公布了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检察机关、法院及公安机关等多个系统的举报受理范围与举报须知,明确要求举报人须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借检举诬告陷害他人将受到严肃处理,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该专区列出的受理范围涵盖四大类。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并接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中央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专门受理反映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法规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
检察机关受理《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职务犯罪举报。法院系统受理对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和机关工作人员,以及高级人民法院院领导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
公安机关受理检举控告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违反廉洁自律和警务自律等违法违纪问题,同时接收涉及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批评建议。此外,专区还受理对土地、商业贿赂、矿产方面违法行为的举报。
专区提示,举报人应根据举报的具体内容,在各举报网站受理举报的范围内进行举报,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和犯罪事实。进行实名举报的,需详细填写联系电话等项目。
为及时受理举报、尽早启动查处工作,专区要求举报人根据地域管辖等情况向相应的举报中心举报。
专区同时强调,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借检举诬告陷害他人的,会受到严肃处理,甚至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