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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新规 9月30日起施行

橘猫新闻 综合报道

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新规 9月30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等八部门联合制定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新规从主体资质、宣传话术到营销流程对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进行全方位规范,旨在整治长期存在的金融营销骚扰乱象。

根据办法,只有金融机构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平台方可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营销人员须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和机构授权。未具备对应资质的,不得在App和账号名称中使用“金融”“贷款”“基金”“理财”“证券”“保险”等字样。第三方平台提供购买推荐的,必须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完成购买。

在宣传内容与交易流程方面,新规划定多项禁令:严禁使用“低风险”“低门槛”“秒到账”“高收益”等具有诱导性的宣传话术;要求支付页面将“打白条”“分期付”等借贷产品与银行卡、零钱等支付工具分开展示;发送营销信息或拨打营销电话的,须提供拒收或退订选项,消费者拒收或退订后,不得以同样方式再次骚扰。

天府立言金融研究院院长曾刚表示,部分机构夸大话术来迎合消费者的冲动心理,掩盖真实的信贷成本与投资风险,新规将彻底清理误导性的文案以及一些骚扰模式,把决策的主动权归还给用户。

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杨涛指出,这是首次将全部相关规则系统汇总,对金融产品实现全链条穿透式监管,填补了重要制度空白。

新规落地后,普通消费者如何辨别金融营销真伪?专家建议采取“两步核实法”:首先前往金融机构官方网站、官方App,核实该营销平台是否在机构合作名单上,营销人员是否持有合规证件;其次,宣传中提到的产品名称、利率、费率、风险提示,必须与正式合同完全一致,商家不得刻意隐瞒关键信息。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董玲君提醒,遭遇误导宣传、违规营销时,务必留存原始证据,包括弹窗广告、宣传页面、默认勾选界面的截图录屏,画面中应尽量清晰显示时间、内容及发布主体身份信息,同时保存与销售人员的微信、电话、短信沟通记录。维权路径为:先向金融机构、第三方平台申诉,可向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走调解、诉讼等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