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被罚2.5万元。
2026年6月10日,福建金融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泰康人寿福建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其他利益,被处以2.5万元罚款,对陈美娜给予警告并处以0.8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