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召开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新闻通报会,通报中消协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有关情况。会上,中消协相关负责人通报了中消协诉顺风基因科技(潍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风基因公司”)、中诚北方生物医学(沈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公司”)、青岛中科瑞业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瑞业公司”)生产销售“北方清晨空气消毒卡”虚假宣传案。
据悉,这起案件是中消协首例经法院判决获得全面胜诉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3被告在经营案涉消毒卡的过程中存在宣传不实的欺诈行为,判决顺风基因公司支付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3倍的惩罚性赔偿金200余万元以及检测费、公证费等,中诚公司、中科瑞业公司各自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宣称消毒卡“除菌消杀率高达99.99%”
中消协副秘书长潘海峰介绍,2023年底,中消协接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事检察院提供的案件线索。线索显示,顺风基因公司于2021年起生产“北方清晨空气消毒卡”,中诚公司、中科瑞业公司先后负责该产品的全国总经销,案涉产品在多个电商平台均有销售。
据介绍,案涉消毒卡外包装上印有“XX病毒消杀率高达99.99%、除菌消杀率高达99.99%”“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老年医学研究所联合实验室技术支持”字样。
然而,有关材料显示,案涉产品并未达到其所宣传的消杀效果,且并未获得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老年医学研究所的技术支持。
“在接到线索后,中消协随即组织开展了多轮次的专家论证,购买实物样品,通过权威机构鉴定其实际消毒灭菌效果,并全过程公证取证,同时在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下获取了该产品在主要网购平台的销售数据等。”潘海峰说。
中消协认为,案涉产品的生产销售发生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经营者利用消费者对疫情的恐惧心理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购买相关产品,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形十分恶劣。
企业被判支付商品价款3倍的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7条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消协认为,有必要就此案提起公益诉讼,维护众多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潘海峰表示,对该案提起公益诉讼,主要是因为案涉经营者的侵权行为面向众多不特定的消费者,且案涉消毒卡单价较低,消费者很难举证相关产品消毒灭菌效果不达标,依靠个体维权或起诉难以实现有效追责。此外,自2021年10月起,案涉公司通过网络交易平台面向全国消费者销售案涉产品,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且明知产品功效与宣传不符,故意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与此同时,该案被告在产品外包装上假借权威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骗取消费者信任,误导消费者。
对于该案,2025年12月,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顺风基因公司、中科瑞业公司停止生产、销售案涉产品,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按消费者在网购平台上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分之一支付赔偿金22万余元。
“一审判决虽然支持了中消协的大部分诉求,但是未判决被告之一的中诚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更未认定本案3被告在生产、销售中的虚假宣传行为构成消费欺诈,且认定的赔偿金数额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经分析论证,中消协提起上诉。”潘海峰说。
中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动公益诉讼制度机制的健全完善,努力争取司法机关、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找准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痛点、难点,推动更多典型案件落地见效。(记者 杨召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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