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劲拓股份,证券代码30040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此前因操纵证券市场被证监会处罚。代理律师提示,受损投资者索赔的诉讼时效可能只剩一个多月。
操纵期间股价逆势上涨近两成
据公司2023年12月18日晚发布的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某于2023年12月15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17年11月6日至2019年4月29日,陈某、吴某、林某某控制使用涉案账户组,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以及利用信息优势影响股价等方式,操纵“劲拓股份”交易价格。
期间,“劲拓股份”股价上涨19.93%,同期创业板综指下跌18.55%,偏离38.48个百分点。经计算,上述操纵行为获利165262585.59元。
罚没合计逾6.6亿元
证监会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65262585.59元,并处以495787756.76元罚款,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661050342.35元。其中陈某承担40%即264420136.94元,吴某承担40%即264420136.94元,林某某承担20%即132210068.47元。
暂定索赔区间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表示,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五条,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暂定:在2017年11月6日至2019年6月14日期间买入劲拓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能否获赔、赔偿多少以及诉讼时效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据其介绍,股民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股票对账单以及联系方式等材料。
按证监会处罚决定,三名当事人按40%、40%、20%的比例分担上述罚没款。从操纵手法看,涉案方同时使用了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账户间对倒和信息优势四类方式,处罚决定书对每一类行为均有认定。
💬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