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未联系友人冒用姓名作昵称 上海女子报警投诉后对方再度改名

九年未联系友人冒用姓名作昵称 上海女子报警投诉后对方再度改名
九年未联系友人冒用姓名作昵称 上海女子报警投诉后对方再度改名

橘猫新闻 综合报道

上海一名女子发现,一位九年未联系的微信好友竟将自己的真实姓名用作社交平台昵称,在报警并向平台投诉后,对方一度被强制改名,但随即又改回。目前警方尚未立案,律师指出是否侵权关键看是否冒充身份从事社会活动。

10月5日凌晨,上海的郭女士在查看微信好友时偶然发现,与其九年未怎么联系的刘女士,微信昵称竟是自己名字。郭女士称,因之前给刘女士备注的是其真实姓名,所以一直未察觉对方改了昵称,也不清楚具体何时更改。此后她进一步搜索发现,刘女士还有两个社交平台账号使用了她的名字作为昵称,其中一个账号在出售闲置物品,商品页面标注“只接受用微信付款”。

“因为我们的名字都是三个字,最后一个字是一样的,有些平台转账的时候又只显示最后一个字,我担心她冒充我向别人借钱或进行诈骗。”郭女士表示。

据郭女士陈述,她与刘女士于2017年认识,当时两人租住同一套合租房的不同房间,“我们在一个租客群里,她主动加我,给我发了她的真实姓名,我也发了我的姓名。”九年间双方仅聊过两三次,除加好友那次外,2019年刘女士曾询问其工作单位。

10月10日,郭女士向当地派出所报警。由于目前未找到刘女士冒充其实施诈骗或其他违法行为的证据,此事尚未立案。同日,郭女士向微信平台投诉刘女士侵犯其姓名权。10月12日,平台反馈处理结果为“已对相关侵权事项进行了处理”,并将刘女士的微信昵称改为“微信用户”。但同日,郭女士发现对方又将昵称改回自己的名字。

事发后,刘女士曾通过双方共同朋友回应改名原因。郭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刘女士称“我没换名字,郭某某只是我起的小名,这样网购方便,之所以选后面两个字,是因为有一位现代诗人也叫这个”。当被问及“那你怎么改姓了”,刘女士表示“我原来的姓和后面两个字放在一起,读不顺,就用了一个念着顺的姓”。

10月13日,记者通过多个社媒渠道私信刘女士询问此事细节,均未得到回复。

郭女士表示,发现此事后已发朋友圈说明,并告知多名共同朋友,如有人以她名义转账或借钱切勿相信,目前无人反馈收到此类信息。她希望刘女士停止在多个平台昵称中使用她的名字,“她顶着这个名字做的所有事情都跟我无关”,同时要求对方公开道歉。

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崔武分析称,网络昵称并不等于身份认证,网络重名现象客观存在。判断是否侵权的核心分界线在于,刘女士是否冒充郭女士本人对外从事了社会活动。若冒充致他人误认并造成实际损失,则可能构成侵权;民事诉讼中若认定构成人格权侵权,可责令其停止使用姓名并赔礼道歉。若刘女士顶着郭女士名字对外借钱或诈骗,民事还款责任由刘女士本人承担,郭女士不承担相应债务与责任。

本文来源: 新浪新闻 查看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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