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拐”寻人启事多地反复流传 警方核实系多年谣言

“孩子被拐”寻人启事多地反复流传 警方核实系多年谣言
“孩子被拐”寻人启事多地反复流传 警方核实系多年谣言

橘猫新闻 综合报道

近日,一则“孩子被拐”寻人启事在微信、抖音等社交平台传播,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出现转发扩散情况。经公安机关核实,该信息为多年反复传播的网络谣言,全国多地公安机关均已对此类内容发布过辟谣声明。

据悉,该寻人启事以“孩子被拐”为噱头,附带高额悬赏、道德绑架等元素,诱导网民转发。此类信息无官方权威来源,却在全国多地反复出现,屡辟屡传。

转发此类信息易引发群众恐慌。警方郑重提醒广大网民:不轻信、不传播、不编造此类无官方权威来源,带有高额悬赏、道德绑架、金钱诱惑要求转发的网络信息;遇到寻人、求助类信息,务必先核实信息真实性,切勿盲目跟风转发。若发现儿童走失、被拐等真实紧急情况,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直接向就近公安机关求助。

警方强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故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法律链接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呼吁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网络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清朗、安全的网络环境,切勿让虚假信息消耗社会爱心、扰乱公共秩序。

本文来源: 新浪新闻 查看原文 →
— 完 —

💬 评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