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以“已过犹豫期”为由拒绝退款,在法律上难以获得支持
女子在4S店买的大奔没交付就被撞4S店提出5000元补偿
37.2万元全款付清,约定提车当天却不见车影
李女士是山东东营人,9月25日,她和对象王先生一起前往东营西城万达广场一楼的奔驰smart展厅看车,当天就看上了其中的一款车并打算购买。
“全款14万多,我们选择的是零首付分期购买,销售人员让交了5000元定金,是通过微信转给他们的,”10月9日,李女士回忆说,9月28日,销售给他们反馈说,经过审核,贷款没有通过,她问到定金,对方也说,定金不退。
“我就感觉流程有问题,为什么不先审核贷款,然后再让支付定金呢?”李女士说。
她提供的转账截图上显示,向精灵汽车销售(南宁)有限公司转账5000元。订单上交车进度一栏显示的是“配置锁定”。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了这家店的负责人刘先生,他说,客户是已经线上锁单了,所以退不了单,没有退定金的渠道。如果征信有问题,可以给他们提供其他的金融服务。
刘先生说,他们的每一个定单都有48小时的犹豫期,犹豫期内,定金可退,过了这个期限,就退不了了。这些在签署购买协议的时候,页面上也有显示。
但李女士还是有疑问:店方为什么不在48小时内让找我们审核贷款呢?过了犹豫期后,就说贷款不给通过,定金不给退,这不是套路吗?
针对这位客户的情况,刘先生说,他会去给公司申请,看有没有其他解决办法。
上海申浩(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清华大学法学院陕西校友会秘书长金鑫律师说,李女士的遭遇折射出当前汽车销售行业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先收定金锁单,再走贷款审核,审核不通过则以“已过犹豫期”为由拒绝退定。从法律角度看,这一流程顺序的颠倒,恰恰是纠纷的根源所在。
金鑫说,本案的核心法律问题不在于“定金能不能退”,而在于“谁应当为贷款审核流程的滞后承担责任”。商家将贷款审核置于定金收取之后,又在审核未通过时以“已锁单”“已过犹豫期”为由拒绝退款,这一做法在法律上难以获得支持。
李女士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提交正式投诉,主张商家在贷款审核流程中存在过错,要求全额退还定金,保存微信转账记录、订单截图、与销售的聊天记录等全部证据,特别是能证明“先收定金、后审贷款”这一顺序颠倒的沟通记录。如协商和投诉均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解除合同并返还定金。
花了37.2万元买北京奔驰GLC300L新车,钱付了,手续也办了,就等着第二天高高兴兴提车。可贵州六盘水的张女士怎么也没想到,到了约定的交车时间,不仅销售人员不在,连自己买的奔驰车也不见了。等车终于出现,她才发现,这辆还没交到自己手中的新车,竟然已经发生了事故。
张女士告诉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现场》记者,今年9月30日,她在贵州六盘水恒信之星奔驰4S店购买了一辆奔驰GLC300L动感型汽车,并一次性支付了37.2万元。
按照张女士的说法,这笔费用包含车辆、保险、贴膜以及6次保养等项目。销售人员此前还告诉她,购车可以享受6000元补贴,相关款项后续会打到她的银行卡上。
张女士称,9月30日当天,她已经办理了车辆上户等相关手续,双方约定10月1日下午3点举行交车仪式。不过,虽然钱已经付清,车钥匙以及相关交付材料却一直没有交到她手中。
“连车钥匙是什么颜色我都不知道。”张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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