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猫新闻 综合报道

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9月29日印发《关于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95号),中央财政首次对部分收入相对不高群体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进行贴息。政策自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期限暂定1年,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均可享受支持,执行中资金总规模不设上限,预算已做充分安排,据实结算。
根据通知,贴息聚焦首套刚需,重点支持普通家庭新购中小套型、较低价位的住房。居民家庭须使用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不包括存量贷款置换;首套住房认定按现行政策执行,既包括新房也包括二手房。使用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或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群体,国家已有相关政策支持,此次不叠加享受。
贴息标准为年化1个百分点,可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多10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5年。按目前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测算,相当于优惠了利率的三分之一。以一笔长期限的100万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为例,考虑贷款余额逐月减少,贴息政策最多可帮助借款人累计减少付息近5万元。具体贴息金额视贷款规模、期限、还款方式等情况而异。
三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通过强化财政金融协同,发挥财政引导、金融放大、市场运作机制作用,帮助进城务工人员等新市民、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人以及城镇工薪家庭等刚需购房家庭降成本、减负担。
操作层面,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全部银行均可按规定经办贴息业务。购房人按正常信贷流程办理贷款,只需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同步授权银行代为办理贴息,银行自动识别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按月收息时自动计算并扣减贴息金额,优惠直接体现在每期还款金额中,并通过手机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告知。经办银行负责审核贴息资格,有关部门适时组织联合抽查。
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并做好贴息资金保障;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做好房地产信贷管理,强化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同联动,指导督促经办银行做好贷款发放和贴息工作。三部门表示,下一步将密切跟踪政策实施进展,力求操作最简便、群众少跑腿,推动政策效应充分释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