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猫新闻 综合报道 8月21日,山东临沂兰陵县一游泳馆内发生一起偷拍事件:一名女子在淋浴间偷拍多名女性隐私照片,并通过微信发送给丈夫观看,丈夫不仅未制止,还对照片进行点评。目前,涉事夫妻二人均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1000元。

据受害人小楠(化名)反映,8月6日晚8时许,她与13岁的妹妹在兰陵县一家游泳馆游泳,在淋浴间洗澡时发现遭一名女子偷拍。偷拍女子当场被抓住后,向小楠道歉并哀求不要报警,称“我没有恶意,我只是看你们长得好看”。小楠随即报警,警方将涉事女子带至派出所,小楠及妹妹等5名女性顾客一同前往配合调查。
警方解锁涉事女子手机后发现,手机中存有小楠和妹妹及其他3名女性顾客的偷拍照片,且偷拍行为已持续约一个月。警方进一步查明,涉事女子谭某将部分偷拍照片通过个人微信发送给其丈夫刘某。
兰陵县公安局出具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谭某自2026年7月以来,多次利用在游泳馆游泳之机,在淋浴间、更衣室使用手机拍摄多名女性隐私照片,其中涉及未成年人,并将照片发送给丈夫刘某。刘某则对照片进行点评,默许、纵容谭某继续拍摄女性隐私照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警方对谭某、刘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1000元。
8月21日上午,涉事游泳馆负责人董先生表示,将向遭偷拍当事人退款,并已在淋浴间张贴“禁止录像偷拍”警示标志,计划为女淋浴室加装帘子。兰陵县东关派出所工作人员称,案件正在处理中,具体细节不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