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首页

LOF场内退市新规征求意见 多家基金公司提前布局

橘猫新闻 综合报道 沪深交易所日前发布LOF相关安排的征求意见稿,拟明确商品期货LOF、QDII-LOF及小规模LOF的终止上市情形与程序。尽管仍处意见征集阶段,多家基金公司已着手提前部署,部分机构已终止旗下LOF产品的做市商合作,为后续退市铺路。

LOF场内退市新规征求意见 多家基金公司提前布局

据征求意见稿,此次退市主要覆盖两类LOF:一是商品期货LOF和QDII-LOF,设置较长过渡期,要求最晚于2027年12月31日前终止上市;二是小规模LOF,不设过渡期,自新规施行后,若连续60个交易日场内资产净值均低于1000万元,即应启动终止上市程序。

华宝基金于8月14日公告称,即日起终止与浙商证券为华宝油气LOF提供流动性服务。数据显示,华宝油气LOF当前合计规模为20.07亿元,场内流通市值为11亿元。有观察人士表示,主动终止做市商合作,实质上是为QDII-LOF未来退市所做的先期准备。多家受访基金公司向记者证实,旗下涉及退市范围的LOF产品,将按照监管要求逐步推进场内退市,并引导持有人通过转托管方式转向场外基金份额。

截至2026年6月底,沪深两市LOF共402只,场内外整体规模合计6498亿元,其中场内规模约594亿元。此次拟退市的产品约125只,场内规模合计约260亿元;其中小规模LOF约91只,场内规模仅约3亿元,退市影响面相对集中。

LOF退市的底层逻辑在于长期难以根除的二级市场溢价风险。一方面,商品期货LOF、QDII-LOF因受期货交易所持仓开仓限制、QDII外汇额度不足等客观因素制约,可能暂停或限制申购上限,容易引发场内高溢价。另一方面,小规模LOF因流动性不足,价格波动剧烈,更易成为短期炒作标的。以8月14日场内交易为例,截至收盘,全球芯片LOF溢价达21.29%,标普信息科技LOF、国投白银LOF、纳斯达克100LOF等LOF溢价率超过3%。

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市场反馈较为热烈,尤其是来自长期参与LOF套利的专业投资者群体。他们认为,QDII-LOF的高溢价根源在于外汇额度不足,而非产品形态本身;若直接退市,场内投资需求并不会消失,反而可能转向QDII-ETF,进而加剧其溢价问题。由此,部分投资者建议,将相关LOF转型为ETF,以保留产品供给并平滑溢价波动。

华南某指数基金经理直言,不论作为被动产品还是主动产品,LOF都没有存在的必要。"ETF凭借实物申赎、低费率和实时套利效率,在指数投资上建立了碾压级优势。"但在主动投资领域,LOF仍为习惯场内交易的投资者提供了现金申赎、场内外双渠道等便利,这是当前ETF尚不具备的功能。然而,随着主动ETF逐步推广,其在透明度、费率和套利效率上的优势,势必将进一步压缩主动LOF的生存空间。

沪上某基金公司人士则表示,LOF场内退市并非产品消亡。对于非套利投资者而言,场内退市仅意味着交易渠道的变化,其持有份额可通过转托管顺利过渡至场外,基金净值和投资运作不受影响。对于基金公司而言,退市有助于降低运营负担,规避折溢价引发的合规与声誉风险。